調查動機
前幾天,一網店店主發(fā)視頻吐槽稱:“電商太難做了,‘六一’兒童節(jié)才剛過,就開始大批退貨,已經有改行的想法了?!钡曛髡f,最近店里被退貨的衣服都是“六一”兒童節(jié)的表演服,退回來的衣服都已經穿過了,打開包裹一瞬間傳來汗臭味,有的衣服上還疑似有口紅印。
此事引發(fā)網友熱議。不少網友對買家的這種做法表示反對和反感,認為買家濫用了“7天無理由退貨”這一規(guī)則,是非常自私和不道德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商家利益,也影響了誠信的市場環(huán)境。
該如何看待買家使用后退貨的行為?濫用“7天無理由退貨”是否違法?如何規(guī)制這一行為?帶著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網購電子產品使用后申請退貨退款,演出服用完后申請退貨退款,化妝品、食品打開使用后申請退貨退款……《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采訪發(fā)現,有一些消費者網購后頻繁退貨退款,網上甚至有如何利用“規(guī)則”在退貨退款上薅商家“羊毛”的交流帖和教程。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這就是廣大消費者熟知的“7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7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從線上延伸到線下,很多大型商超、品牌連鎖店紛紛作出無理由退貨承諾,有的甚至將退貨期限從7天延長到30天。
對于消費者使用商品后申請退貨退款,特別是大量購買同一批次商品使用后申請退貨退款,或網購后頻繁退貨退款的行為,很多網友表示不認同,認為是不誠信行為,利用了“7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的漏洞,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這無可厚非,又不違反規(guī)則。
本意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規(guī)則為何爭議不斷?“7天無理由退貨”該如何正確理解?
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饒偉律師告訴記者,根據規(guī)定,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并不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不適宜退貨的,經營者一定要經過消費者同意確認,不能簡單一個標注或提示就直接不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同時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
“根據網傳視頻和商家的描述,如果退貨服裝滿是汗味,有些上面都是污漬,明顯影響二次銷售,理應不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則。”饒偉說。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進一步解釋說:“商品完好不僅是商品的外觀完好和結構完整,而且是商品沒有真正使用過,不能影響商家二次銷售,更不能損害其他購買者的合法權益。”
“正常情況下,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并不會影響商品的完好,但如果商品出現了明顯損毀或使用痕跡等現象,就不屬于商品完好范圍了?!标愐艚f。
他舉例道,如有的食品或化妝品是必須密封保存的,如果消費者拆開了這些密封的包裝,就可能影響商品的品質,還有一些服裝、鞋帽等穿戴產品,如果商標標識被剪掉或破壞,或者外觀上有明顯的污漬或破損等容易判斷商品不完好的問題,商家可以不支持無理由退貨。
“如果是一些內衣這樣的貼身衣物,消費者試穿之后,哪怕沒有留下任何氣味或造成明顯外觀損毀,實際上仍然可能存在疾病傳播等風險,也是不應當支持無理由退貨的,但現實中又很難發(fā)現?!标愐艚f,針對這一問題,一方面要靠商家采取包裝或其他防范措施,避免類似問題發(fā)生;另一方面也要靠消費者自覺。
在饒偉看來,針對必須使用后才能發(fā)現問題的商品,使用后可能無法確保商品完好,哪怕超出7天內退貨的時限,法律也有專門的保護,如消保法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采訪中,多位網店經營者提出,一些消費者利用退貨退款規(guī)則薅商家的“羊毛”,平臺也有責任。有的平臺實行無審核、“秒退款”,在沒有調查或定責的情況下,提前讓賣方承擔損失。他們希望,能對頻繁無理由退貨賬戶建立懲戒機制。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兩件零食和兩件衣服,到貨三四天后以“7天無理由退貨”為由進行退款,平臺都是直接通過。有賣家吐槽,一些網購平臺甚至連已經使用過的化妝品、吃過的瓶裝食品等明顯不符合“7天無理由退貨”規(guī)定的商品,都無理由支持賣家退貨,還有些網購平臺的“7天無理由退貨”延長至“兩個月無理由退貨”。還有平臺核實商品不符合“7天無理由退貨”服務,處理方案仍為支持退款給買家,商品還沒寄回,系統(tǒng)就“秒退款”給買家了。
對此,饒偉認為,消費者在申請退款后,商家也需要時間來確認商品的完好性,如果商品有毀損,商家也有權要求消費者進行適當的折價賠償,這種“秒退款”的現象對于商家來說剝奪了其檢查退貨商品完好性的時間,有失公平。實踐中,主要是電商平臺為了提高效率、維護平臺的公信度,而選擇“秒退款”的方式。如果最終的損失都由商家來承擔,從買賣雙方的博弈來看,最終商家的損失也會轉嫁到每一件商品的價格中去。
在陳音江看來,消保法之所以作出“7天無理由退貨”之規(guī)定,就是考慮到消費者通過遠程方式購買商品,可能不會像現場購物那樣全面了解商品信息,或者說在沒有充分了解商品信息的情況下作出購買選擇,實為防止消費者由于信息不對稱購買了不是自己真正想買的商品。因此,“7天無理由退貨”主要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一定要珍惜法律賦予的權利,而不能濫用這種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否則,就會違背立法的初衷。
如何避免消費者利用退貨規(guī)則“鉆空子”?
陳音江說,商家要依法執(zhí)行“7天無理由退貨”的規(guī)定,對于符合退貨條件的,要及時予以退貨退款;對于確實不符合退貨條件的,可以給出合理理由后拒絕退貨,尤其是不能將使用過或出現明顯瑕疵問題的商品再賣給其他消費者。平臺要制定公平合理的退貨規(guī)則,采取技術或其他必要措施,兼顧賣家和消費者雙方的權益保護。消費者也要文明理性消費,依法維權,不能過度和濫用權利,尤其是不能為一己私利去損害別人的權益。監(jiān)管部門和消協(xié)組織要加大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消費知識的宣傳力度,指導商家誠信守法經營,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饒偉建議,網購平臺可對消費者的誠信適當予以記錄,如果某一賬戶頻繁出現無理由退貨,平臺應進行分類識別、處置,并及時與商家核實退貨狀態(tài),對于多次惡意利用規(guī)則的消費者應作出相應懲罰規(guī)定,可要求賣家收到退貨確認完好后再退款。有關監(jiān)管部門也應當督促各電商平臺落實相關制度設計,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 (記者 張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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