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店“小偷小摸”頻發(fā) 商家查監(jiān)控多半不了了之 專家稱
兩年偷餐三次或有“坐牢”風險
近日,一則#蜜雪冰城稱將偷餐者綁天橋示眾8小時#的話題登上熱搜榜,引發(fā)社會關注。
據媒體報道,廣州有網友發(fā)現蜜雪冰城某門店手寫偷餐警告,稱偷餐者要被“綁到天橋上示眾8小時”“頭上澆十桶奶茶”,偷餐視頻還會被發(fā)布在網上。對于這樣的告示,部分網友認為“小偷活該”,商家也是被逼無奈;也有網友指出,公開示眾是一種違法行為,商家如此威脅,有違法律與道德。
蜜雪冰城涉事門店工作人員對此回應稱:實在是被偷得沒辦法了,想嚇唬嚇唬對方,沒有真的實行。
現實中,偷餐(外賣)事件并非個例?!斗ㄖ稳請蟆酚浾呓兆咴L北京市多家餐飲店發(fā)現,不少商家都遇到過類似情況,有的店已發(fā)生多次——工作人員忙于備餐,一回頭,外賣不見了。商家通過監(jiān)控發(fā)現,有的是陌生人拿走的,有的是其他外賣騎手拿走的。由于外賣金額較小,往往不了了之。
那么對于這種“小偷小摸”行為,究竟該怎么合理合法應對,又該如何治理?
偷餐事件頻頻發(fā)生
“4塊錢的檸檬水都偷”“別人花錢買的,直接拿走,這就是小偷”“我們店以前也被偷過,太可惡了”……
記者注意到,在#蜜雪冰城稱將偷餐者綁天橋示眾8小時#話題評論區(qū),一些網友對偷餐行為表示譴責,支持蜜雪冰城,認為偷餐是違法行為,應該受到嚴厲懲治;一些網友則認為,蜜雪冰城的言辭和做法過于激烈,觸及法律邊緣,建議相關門店采取合理的措施來制止偷餐行為;還有一些網友質疑,蜜雪冰城的奶茶價格相對較低,為什么還會有人偷餐,是否內部存在管理不善的問題?
與蜜雪冰城上述門店有相似遭遇的店家不在少數。10月9日,記者隨機走訪北京市10家飲品店,其中6家店的工作人員稱遇到過類似情況。
華宇時尚購物中心蜜雪冰城店工作人員說:“有顧客假裝成騎手將飲品拿走。這種情況下,我們都是和平臺客服聯系,調取監(jiān)控進行查找,看是否能夠找回,但大部分情況下找不回來。”
在大鐘寺東路某飲品店,當記者問及是否有過被偷餐經歷時,店員指了指左邊墻上貼著的兩幅打印照片,是店內監(jiān)控的畫面:一名外賣騎手趁店員背過身制作飲料時,將柜臺上的飲料取走。店家在照片上寫著“偷餐可恥”,還寫著騎手的編號。
“我們也是被逼得沒辦法,打印照片貼了出來。因為有時候客流量或訂單量較大,我們忙不過來,就沒有認真核對取餐號碼,所以就給了個別人可乘之機,將柜臺上已經做好的飲料拿走了或多取走一杯?!钡陠T一邊說一邊指了指柜臺左后方的攝像頭,“這種情況只能查監(jiān)控,看看是誰拿走的,但大部分情況下也無法找回來?!?/p>
在山東某飲品店兼職的王女士今年9月就連續(xù)碰到了兩起疑似偷餐事件。
“我在做餐的時候聽見前面一個女生和取餐阿姨說取2××的餐,阿姨說沒有啊,我們的小程序才出到1××。因為經常有下錯門店的,阿姨就問是不是點錯門店了。女生說沒有,阿姨眼睛看不清女生手機上的字就叫我過去?!蓖跖炕貞浾f,“結果那女生馬上說‘啊,不好意思我看錯了,這是昨天的單子’?!?/p>
王女士說,在節(jié)假日人流量大的時候,“店里沒少丟餐,這種渾水摸魚的也很常見”。
在北京市海淀區(qū)一家瑞幸咖啡店,店員告訴記者,咖啡一般都放在吧臺上由外賣騎手掃碼領取,但有人會趁著店員不注意拿了就走,“取餐高峰期這種情況很容易發(fā)生”。
記者在北京市西城區(qū)、海淀區(qū)隨機找了30位外賣騎手進行采訪,其中18名外賣騎手有過被偷餐的經歷。這些經歷五花八門:有被陌生人偷拿走的,有被個別騎手偷拿走的,還有一些“慣犯”常偷拿一個區(qū)域的外賣……
“有一次,我把外賣放到顧客指定位置,離開5分鐘后,顧客就打電話來說餐丟了。”一位王姓外賣騎手說。
以暴制暴并不可取
面對偷餐行為,不少受訪的商家和消費者稱,“無可奈何,只能不了了之”。
上述大鐘寺東路某飲品店店員告訴記者,他們現在的應對策略是“將攝像頭放得更近一些,直接對準柜臺。再把偷拿飲料的人的照片貼在墻上,當作提醒和警告。但很多時候我們也查不清楚是誰拿走的,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上述瑞幸咖啡店店員也說:“如果對方拿了就走,我們也不可能跑出去搶回來。”
被偷餐的外賣騎手更是無奈:“一份餐也沒多少錢,大部分顧客不會報警,有的還認為外賣員沒有送到,只能協(xié)商解決。自己還因此被顧客點過‘差評’?!?/p>
一位在北京基層派出所工作過多年的警務人員說,如果將帶有暴力傾向的言語或疑似偷餐者的照片公開掛在營業(yè)場所門口,可能涉嫌侵犯他人權益,也會對未成年人產生負面影響。他建議報警處理,并提供監(jiān)控視頻等證據。
在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常莎看來,商家遭遇偷餐后,應該積極尋求司法機關的幫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合法正當的權益。外賣被盜,如達到刑事立案條件,即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將予以立案偵查。如果沒有達到刑事立案條件標準,公安機關也可以根據盜竊情況,追究行為人的行政責任。行政拘留及罰款,對于偷餐者來說也是一種有效的警示和懲罰。
“雖然偷外賣具有可譴責性,但商家自己采取強制措施對偷餐者進行處罰也存在違法可能性。執(zhí)法權作為公權力的一部分,只能由國家公權力機關行使。而商家作為私主體,在發(fā)現、抓獲偷餐者后應及時報警處理,或者直接扭送偷餐者至公安機關。”常莎說,若商家采取將偷餐者綁至天橋示眾,或頭上澆奶茶等行為,則可能涉嫌非法拘禁、侮辱等違法犯罪。如果只是以此警告,未實際實施警告內容,并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無須承擔責任。
“雖然警告對偷餐者有警示、恐嚇作用,但可能會影響消費者對商家的評價,因此建議商家慎重采用。”常莎說。
對于廣州蜜雪冰城某門店告示中引發(fā)熱議的“綁起來示眾8小時”等表述,北京尚權律師事務所經濟犯罪辯護部副主任趙正武指出,雖然對實施盜竊等違法犯罪的行為人,公民有權采取一定限度的自力救濟措施,控制并扭送行為人至公安機關予以處理,但在必要的控制措施之外,不宜采取帶有“私刑”性質的過激行為。
“蜜雪冰城的告示還僅僅停留在文字層面,甚至也可能只是惱怒之下帶有玩笑性質的公告,但從法治意識、法治文明的要求來看,仍然是不妥當的?!背If。
偷餐或構成盜竊罪
“偷十幾元乃至數十元的奶茶,一般達不到以盜竊罪刑事立案并追責的標準?!背I榻B,刑法規(guī)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為。其中數額較大的最低標準為1000元,行為人的盜竊金額達到1000元,則滿足“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定罪條件。
“外賣價值一般較低,單次餐品通常達不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因此,若單次餐品價值不能達到1000元則不滿足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單次偷餐行為不能以盜竊罪進行定罪?!背If,但有三點需要注意:
第一,涉案金額可以累計。違法行為人如果多次盜竊,甚至是不同受害人,經查實盜竊累計金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應該以盜竊罪進行刑事立案并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第二,兩年內達到三次以上盜竊的會被認定為多次盜竊,仍可對行為人以盜竊罪立案調查并刑事追責,在此情況下涉案金額達不到標準不作為立案限制,而只作為量刑時的考量因素;
第三,即便是沒有多次盜竊,涉案金額也沒有達到立案標準的盜竊行為,除了刑事處罰以外,如果偷餐金額較少,未構成犯罪,也可能會構成行政違法而受到行政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guī)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首都師范大學法律系教授肖怡也提出,即便是涉及幾元錢的“小偷小摸”行為,一旦被認定為盜竊行為,就會被拘留、罰款。同時,即便是盜竊不同受害人的財物,一旦被證據確定,比如不同商家向公安機關提供的盜竊視頻,顯示一個嫌疑人在兩年內盜竊的次數達到三次,無論盜竊的數額大小,完全有可能被以盜竊罪刑事追責,不僅有“坐牢”風險,還會留下案底。
“首先應明確偷餐屬于違法行為。除報警外,商家還可以采取合法措施盡可能減少偷餐情況?!背Iㄗh,首先加強店內監(jiān)控,便于及時發(fā)現偷餐行為,方便公安機關取證,以確定犯罪嫌疑人;其次,嚴格查驗取餐碼,設立專人加強對餐品的管理以及對取餐碼的核對工作,切實做到先驗碼后取餐;再次,對于單次偷餐金額不大的行為,要注意及時固定證據,以便日后達到情節(jié)嚴重時,要求公安機關予以處理。
受訪專家還從外賣平臺角度提出建議,比如對外賣騎手加強培訓和普法,增強其法治素養(yǎng),同時完善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外賣騎手的管理;此外,平臺在接到消費者的丟餐投訴后,應及時核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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