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第37個國際禁毒日,如何抵御毒品危害成為熱門話題。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馬上消費“”)提醒您遠離毒品洗錢犯罪,珍愛生命,共創(chuàng)美好和諧社會。
“國際禁毒日”全稱是禁止藥物濫用和非法販運國際日,又稱國際反毒品日,為每年的6月26日,是為引起世界各國對毒品問題的重視所設立的節(jié)日。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191條規(guī)定,洗錢罪是指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chǎn)生收益的來源和性質,通過各種手段進行清洗,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犯罪行為。
毒品犯罪是洗錢罪的七類上游犯罪之一。制造和販賣毒品離不開資金的支持,洗錢活動與毒品犯罪相伴而生。洗錢活動在為毒品犯罪清洗毒資的同時,也為擴大毒品犯罪規(guī)模提供了資金支持,助長了毒品犯罪的蔓延。
案例分享:吳某某走私、販賣毒品、洗錢案(新型毒品犯罪)
被告人吳某某,男,案發(fā)時系大學在讀碩士研究生。
2022年1月份,被告人吳某某通過網(wǎng)絡向境外人員購買三唑侖等精神類藥品。通過寄遞方式收到上述藥品后,吳某某在網(wǎng)絡上發(fā)布信息售賣三唑侖,并按照買家要求寄遞至貴州省貴陽市、四川省成都市、浙江省寧波市、遼寧省沈陽市等地。購買人員將收到的三唑侖用于迷奸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對查獲的三唑侖疑似物進行鑒定,均檢測出三唑侖成分。同時,吳某某為掩飾、隱瞞毒資來源和性質,要求購買人張某以USDT幣的方式通過虛擬交易平臺支付毒資,再委托他人將USDT幣售賣后將毒資轉移至其本人名下賬戶。
2022年10月27日,檢察機關以被告人吳某某犯走私、販賣毒品罪、洗錢罪提起公訴。2022年12月15日,人民法院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以洗錢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總和刑期五年六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防毒禁毒人人有責,馬上消費提醒您如何抵御毒品危害:
了解合成毒品真相,減弱好奇心。吸食毒品損害身體、身心健康,毒品不能碰。
堅決拒絕同伴吸毒邀請。97%以上的人第一次吸毒都是受朋友“邀請”,為了解決毒資,很多吸毒者會采取各種手段引誘他人吸毒。
在娛樂服務場所要提高警惕。在娛樂場所不接受陌生人提供的煙和飲料,留意易拉罐等飲料是否有被注射的針眼和開封的痕跡,離開座位時最好有人看管飲料和食品,避免因誤食毒品而上癮或遭到性侵犯。
不為他人保管、投遞、買賣不明物品。近年來,販毒集團常常采取誘騙和脅迫的方式,利用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未成年人、殘障人員等人群從事販毒活動。如果被委托保管、投遞、買賣的物品是毒品,有可能在法律上被認定為販毒同謀。
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用毒品來滿足某種心理需求。
(遵照醫(yī)囑,合理用藥。不能濫用鎮(zhèn)痛、鎮(zhèn)靜、減肥、安定、止咳類藥物,這些藥物過度服用可能上癮,具有與毒品同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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