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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汽車租賃市場迎來爆發(fā)性增長。然而,租車渠道“五花八門”,租賃公司良莠不齊,帶來了報價不清、隱性條款多、管理不規(guī)范等各種亂象,影響消費體驗、損害消費者權益,同時也影響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當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隨著自駕成為越來越多人的旅游出行選擇,汽車租賃市場迎來爆發(fā)性增長。與此同時,汽車租賃相關糾紛投訴也不斷走高,報價不清、隱性條款多、管理不規(guī)范等行業(yè)亂象頻出,亟待規(guī)范整治。
旅游旺季租車市場爆發(fā)性增長
“現(xiàn)在租車流程這么簡單,出行更加便利,當然首選租車自駕游了。”近日,在新疆烏魯木齊一家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門口,從西安前來旅游的劉寧正在取車。“今年就是要來走一趟獨庫公路,自己開車更自由,看的風景也更多。”劉寧說。
“我們是在線上訂的車,一下飛機就看到了前來送車的工作人員,很方便?!痹谛陆畮鞝柪帐猩裰葑廛圐垶嘲雿u店,西寧游客金鵬和家人已經(jīng)做好了出發(fā)的準備,打算從庫爾勒出發(fā)一路向喀什前進。在金鵬看來,旅游時間充足的情況下,自駕既能感受到當?shù)氐娜宋娘L情,還能享受更多的美景美食,很適合一家人出行。
新疆是暑期自駕游的熱門目的地。今年,伴隨旅游市場的復蘇向好,當?shù)芈糜巫廛囀袌鲇瓉砹吮l(fā)性增長。
“相較于往年,今年租車需求大幅增長,特別是從6月初開始?!毙陆畮鞝柪帐猩裰葑廛圐垶嘲雿u店負責人張偉說。據(jù)了解,今年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預計增加1500輛~1700輛各類車輛,同時會增加網(wǎng)點和24小時門店,方便客戶取車還車。
“為了滿足急單顧客的需求,今年我們新進了25輛新車?!毙陆C鶻俊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馬濤介紹說,今年公司不僅增加了車輛,同時新增了車輛售后服務,以確保顧客安全出行。
渠道“五花八門”,體驗千差萬別
記者采訪了解到,在旺盛的市場需求刺激下,從專業(yè)租車APP到線下門店,再到第三方平臺,租車渠道“五花八門”,而其所帶來的消費體驗也是千差萬別。
“我在短視頻平臺看到一輛寶馬汽車日租150元,打電話前去咨詢,對方表示日均150元的租期為一個月,并且要先交押金才送車?!眮碜晕靼驳挠慰婉R友友表示,在一些社交平臺上,一些租車公司給出的價格很優(yōu)惠,但真正去租車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優(yōu)惠背后有著各種隱藏條款。
消費者李強遇到了和馬友友同樣的問題,他在第三方租車平臺觀看直播時,刷到“‘坦克300’越野SUV出租,日均350元”,立即下單支付。然而去取車時,商家卻表示,350元是當天的價格,僅限一輛,目前車輛已被出租,若還想租車,還需支付150元。
李強提出質疑,并拿出訂單支付時的下單須知、費用扣款,以及當日直播時的錄屏,最終商家退還了350元。“要是我沒有留存這些信息,這件事吃虧的就是我?!崩顝娬f。
《工人日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當前租車相關投訴量不斷走高,尤其是第三方租車平臺,頻頻出現(xiàn)報價不清、押金難退、管理不規(guī)范等問題,極大地影響了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在某第三方租車平臺上,記者輸入想要租用的車輛信息進行查詢,同一車行同一款車在不同的賬號中顯示的價格卻并不相同,存在50~100元的價差。
除了報價不清,一些車行設置各種附加費用的行為也不斷受到市場詬病。消費者馬子豪向記者反映,他曾在某平臺租了一輛2021款逍客,商家承諾免費送車上門,但提車時卻被告知超出范圍,需額外支付返程出租車費用。
備案簽合同、核對信息缺一不可
當前,除了一些規(guī)模較大的品牌車行外,各地也出現(xiàn)了不少家租車企業(yè)。據(jù)天眼查數(shù)據(jù)顯示,截至今年5月8日,租車相關企業(yè)近132.7萬余家,其中,去年新增企業(yè)4.5萬余家。與市場快速擴張相伴的,是汽車租賃公司的良莠不齊。
早在2019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就印發(fā)出臺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汽車租賃經(jīng)營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對新疆汽車租賃經(jīng)營備案管理進行了規(guī)范。經(jīng)過備案的汽車行駛證上會明確寫出“租賃”,能夠保障租賃各方的合法權益。但記者了解到,市場上仍有不少車輛并未備案。
業(yè)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在租車時應選擇正規(guī)車行,注意核對車輛租賃信息。“消費者作為承租人,在租車前,要先了解租賃公司可供車的車型、車況,以確定是否為己所需。然后,咨詢各家的租賃形式、租金及所需的證件、押金等情況?!鄙虾J绣\天城(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芬說,“在交接車輛時,承租人需要認真細致地進行車況檢查,盡可能地利用拍照或錄制視頻的方式將車輛交接時的實況進行記錄,以免產(chǎn)生不必要的糾紛?!?/p>
張芬提醒消費者,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按照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之規(guī)定,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因此,在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必須體現(xiàn)上述法條中所包含的基本內容且應當對上述內容進行詳細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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